天津力神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五期、六期危廢庫暫存間建設項目比選
08/24
.2023
1、項目背景
本項目就天津力神電池公司的危廢暫存間VOC 處理設施項目進行比選。歡迎符合資格條件、 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服務的供應商參加比選。項目資金來自業主自籌資金。
2、項目概況及范圍
2.1 項目名稱: 天津力神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五期、六期廠區危廢暫存間VOC 處理設施項目
2.2 項目服務地點:
2.2.1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(環外)海泰南道 38 號力神電池五期廠區;
2.2.2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(環外)創新三路 10 號力神電池六期廠區;
2.3 項目內容與范圍: 根據現有提供的數據和圖紙,對力神公司的廢品暫存間在存儲過程 中產生的 VOC 有機廢氣等進行環保凈化處理,達標排放。廢氣排放處理工程的整套工藝、全套設 備及相關附屬裝置的采購和安裝應 (但不限于) 包含的內容。整套工藝、設備、技術、安裝及調 試、驗收,所有內容均包含在內。
廢氣排放處理工藝包含: 全套的工藝、控制系統(含DCS)設計、設備供貨、安裝(包含安裝材料)、 調試及驗收,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的培訓;
設備及其附屬裝置包含:整套工藝所有的儀表、傳感器類及其附件;廢氣收集;風系統管道及 其附件;所有閥門類及其附件;消音及軟接;所有配電、控制柜、電線電纜、橋架、電氣元件、 變頻器;氣體監測及顯示和報警系統;相關控制系統的連接;鋼構工程;室外排放;防腐油漆; 相關圖紙和整個項目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售后服務等。
2.4 廢 氣 排 放 標 準 : 廢 氣 排 放 應 滿 足 《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》 (DB12/524-2020 ) 其他行業標準全部四項排放限制要求、 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 (GB16297-1996)、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12-059-2018) 全部各項排放限制要求。
3、參選人基本要求
3.1 資質要求: 參選供應商成立時間不少于5年,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。
3.2 人員要求: 擬派人員需有3年以上類似項目從業經歷。 提供勞動合同及任職履歷表, 復印件加蓋公章。
3.3業績要求: 近3年(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比選截止日止) ,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, 具有 VOC處理設施建設相關業績至少3個;提供中選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。
3.4 財務要求:參選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,提供近3年( 2020 年至 2022年) ) 度企業財務報表。
3.5 信譽要求: 參選供應商近3年(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比選日)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 違法記錄,并出具承諾函。
本 次 采 用 失 信 被 執 行 人 否 決 性 懲 戒 方 式 , 參 選 單 位 在 “ 信 用 中 國 ” 網 站 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。
3.6 參選供應商須對現場情況進行摸底、分析,現場實際考察后考慮經濟性的同時給出詳
盡、專業的解決方案,并與業主方進行技術交流,充分考慮并滿足比選方需求。參選供應商須帶
領比選方相關負責人員實地考察至少一個天津本地VOC處理設施實際案例。
4、商務報價要求
(1) 報價以人民幣填列。 7套VOC處理設施總共報價不得超過35萬元。 (參選供應商報價不
應超過預算,否則視為無效響應)。
(2)報價應包括該項目全部費用,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費、人工費、稅費等。
(3) 參選供應商報價時須根據項目需求,充分考慮合同履約期間的各種風險和費用,并 包含在比選總價中,項目過程中不予追加任何費用。
5、評分因素及評分標準
序號 |
評審內容 |
評審標準 |
分值(總分 100 分) |
1 價格部分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(50 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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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價格評分 |
(1) 參選供應商報價超過采購預算的無效,未超過 采購預算的參選供應商報價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 (2) 參選供應商報價得分=采購基準價/參選供應商 報價×50 注: 滿足比選文件要求且參選供應商總價報價最低的 報價為采購基準價 |
50 分 |
2 資信部分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(20 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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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企業業績 |
參選供應商近三年承擔過與參選項目為同類項目,每 個得 3 分,最高得 6 分。 |
6 分 |
(參選供應商提供) |
注:同類工程業績證明材料為:2020 年至比選截止日, 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的危廢暫存間VOC 處理設施業 績。 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。 |
2 |
參選供應商認證評價 |
企業通過質量體系系列認證,且在有效期內的,得 3 分 |
9 分 |
企業通過環境管理體系系列認證,且在有效期的,得 3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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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通過職業健康體系系列認證,且在有效期內的, 得 3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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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參選供應商提供) |
須提供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, 未提供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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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財務能力 |
企業近三年( 2020 年至 2022 年) 財務報表中連續 三年盈利的得 5 分;任意連續兩年盈利的得 2 分,其 他情況均不得分。 |
5 分 |
(參選供應商提供) |
須提供企業財務報表等證明文件,未提供或文件不清 晰,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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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技術部分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(30 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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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評審內容 |
評審標準 |
分值(總分 30 分) |
1 |
整體技術方案評價 |
VOC 處理設施設計完成符合國家 HSE 法律法規要求及 業主實際需求, 后期執行細致完善,具有極強的可操 作性.難點把握極其準確,設施質量 有保證、具備極 強的可實施性, 技術方案總體優秀:10 分; |
10 分 |
VOC 處理設施設計大部分符合國家 HSE 法律法規要求 及業主實際需求,后期執行細致完善,具有較強的可 操作性.難點把握較為準確, 設施質量 有保證、具備 較強的可實施性,技術方案總體良好:7 分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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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C 處理設施設計部分符合國家 HSE 法律法規要求及 業主實際需求, 后期執行不夠細致完善, 可操作性一 般.難點把握不夠準確, 設施質量保證性一般、可實施 性一般,技術方案總體一般: 4 分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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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VOC 處理設施設計不能符合國家 HSE 法律法規要 求及業主實際需求, 后期執行不細致完善,無可操作 性, 難點把握不準確,設施質量保證性差、無可實施 性, 技術方案總體差:0 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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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安全作業保障評價 |
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及特點,制定安全作業保證措施。 安全作業保障體系完善、可行行強,安全作業檢查記 錄齊全、合理: 8 分; 安全作業保障體系基本完善、可行性較強,安全作業 檢查記錄齊全: 4 分; 具備安全作業保障體系,安全作業檢查記錄基本齊全: 2 分; 其他: 0 分。 |
8 分 |
3 |
質保服務 |
該項目的質保期為 1 年, 每增加 1 年得 2 分, 滿分 6 分。 |
6 |
4 |
擬投入人員 |
項目負責人參與過企業 VOC 處理設施項目,每參加 1 個項目得 2 分, 滿分 6 分。 |
6 |
(參選供應商提供) |
提供合同負責人頁加蓋公章,并提供人員近半年的社 保證明,未提供不得分。 |
6、項目要求
6.1 參選供應商須對現場情況進行摸底、分析,現場實際考察后考慮經濟性的同時給出 詳盡、專業的解決方案,并與業主方進行技術交流,充分考慮并滿足比選方需求。參選供應商須 帶領比選方相關負責人員實地考察至少一個天津本地VOC處理設施實際案例。
6.2 設備要求
—品牌:行業內優質品牌 (國際知名或者國產一線)
—型號規格參數:核算設備需求的參數,滿足排風要求。
—材質:箱體及結構滿足防爆、防腐、防潮、防火等
—處理功能配置:分離、過濾、吸附、凈化、除臭;不能有無二次污染
—配智能控制箱:PLC 變送量方式控制
—風機:高效、防爆防腐等特性
— 電機:防爆防腐風機
—設備需做基礎及減震,基礎除銹刷油
—噪音:滿足環保規定的噪音要求
—廢氣排放:油煙排放濃度不得超過 1.0mg/m³,凈化率 90%以上,滿足國家排放標準 6.3 主要工程量參考